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 吸尘器,热水器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 ,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电动工具; 电动电子玩具; 医疗电气设备。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
7、资讯科技及电讯设备(虽然在一些国家基础设施设备是豁免)
8、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9、医疗器械(豁免)
10、监测和控制仪器(豁免)
11、自动售货机。
12、半导体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