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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机械安全检测
一、材料及其卫生性
食品生产主要工艺设备所选用的用于制作产品接触表面的结构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必须满足下述基本要求:
a)易于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卫生:
b)不含有害或超过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数量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
c)材料与产品接触,不应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有害或超过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数量而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
材料还须满足下述要求:
a)材料与产品接触,不应因相互作用而产生对产品形成污染、影响产品气味、色泽和质量的物质或对产品加工的工艺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b)材料应具有耐热、耐化学和机械作用以利于清洗和消毒;
c)产品、洗涤剂、消毒剂与材料相作用,在材料表面或深入其内部形成的化合物的类型或其数量,不应造成需要对设备进行补充加工,以清除这些化合物的不良后果;
d)材料的颜色不应对评估产品质量或污染程度构成困难;
e)为适应不同用途,许多用于具有产品接触表面的零部件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加工工艺性能(如口弯曲性、切削性、焊接性、表面硬度、可研磨和抛光等),良好的导热性、耐腐蚀性、对液体的抗渗透性等等。
二、制造产品接触表面的结构材料
1.不锈钢
型材易于拉伸及弯曲成形,焊接性能良好,无毒性,无吸收性,耐腐蚀性强,不溶于食品溶液,不产生有损于产品风味的金属离子,对液体有良好的抗渗透性,表面能抛光处理,外表明亮、美观又易于清洗。亦常用于设备外部防护及装饰,有利于保持良好的下生状态。推荐采用GB3280中规定的0Cr19Ni9、0Cr18Ni12Mo2T;等牌号不锈钢或与上述材料性能相近似的不锈钢,如1Cr18Ni9Ti等。
2.铝合金
应具有一定抗腐蚀能力,无毒性,无吸收性。用于形状复杂的具有产品接触表面的零部件。推荐采用GB1173GB3190中ZL104、LY12号铝合金或与之在性能上相近似的铝合金,其砷、镉、铅的含量应不超过0.01%。
3.塑料
用于产品接触表面的塑料应无毒、无影响产品的气味,耐磨,在清洗消毒及工作条件下应能保持其固有形态、形状、色泽、透明度、韧性、弹性、尺寸等特性,并应满足GB9687~GB9692的有关卫生要求。常用于制作窥镜、弹性接头、隔热、过滤、密封及某些零件。
4.橡胶
具有产品接触表面的橡胶制品应符合 GB4807和CB4808的求。在作环境中应具有耐热、耐酸碱、耐油的稳定性,可接受正常清洗和消毒,不溶解,无毒性、无吸收性,不得有影响产品的气味。
5.焊接材料
应具有与被焊接材料相近的性能要求,在焊区内应形成紧密、坚固的组织,并应无毒性、耐腐蚀。
为特定用途采用的具有某种固有功能的材料
1.石墨、陶瓷
应具有情性,无渗透性、无毒性、无溶解性、耐刮伤,并能在给定工作条件下,在清洗和杀菌过程中,承受住周围环境和介质的作用而不改变其固有形态。常用于密封等处。
2.纤维材料
棉纤维、木纤维、亚麻制品、丝绸、聚枫和人造纤维等。应无毒性、无脱落物、不溶于水、不与产品作用、不得有影响产品的气味。常用作过滤材料、筛网材料、弹性连接材料。
3.耐热玻璃
用于视镜和光线入口处。
4.过滤介质
棉纤维、木纤维、金属丝、活性炭、活性氧化铝、硅藻土及食品工业用半透膜等。过滤介质可同时由数种构成。在工作条件下应无毒性、无脱落物、不带有毒挥发物或其他可能污染空气和产品的物质,也不应有影响产品的气味。
三、粘接材料
在工作条件下应能保证粘接面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紧密度,热稳定性好,应无毒性、无挥发性、无溶解性、无影响产品的气味。
在食品设备中,用于制造产品接触表面和与产品相接触的覆盖层(以下简称覆盖层)的材料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不得采用铅、锌及其合金制作产品接触表面,也不得用作覆盖层;不得采用镉、镍、铬、搪瓷、发泡塑料和以酚醛为基础的塑料为覆盖层;不得采用含有玻璃纤维、石棉的材料;不得采用木材(除用于分割原料的硬木砧板及酿酒生产的特殊场合外)玻璃以及气有彩色蜡克涂层的制品一般不应采用铜及其合金制作产品接触表面或覆盖层,当该表面菜在生产电所产生的化合物数量不致引起产品中铜离子含量超过5x时,可允许采用。
非产品接触表面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也允许采用表面涂覆过能耐腐蚀的材料。如经表面涂覆,其涂层应粘附牢固,非产品接触表面应具有较好的抗吸收、抗渗透的能力,具有耐久性和可洗净性,
四、设备结构的可洗净性
产品区域开启方便、处于该区域不能自动清洗的零部件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简单、方便。
不可拆卸的零部件应可自动清洗;允许不用拆卸进行清洗时,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并达到良好的洗净效果。
处于产品区域的槽、角及圆角应利于清洗。
放置密封圈的槽和与产品接触的键槽,其宽度不得小于深度,在安装允许的情况下,槽的宽度应大于65 mm。
产品接触表面上任何等于或小于135°的内角,应加工成圆角。
圆角半径一般不得小于65mm,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互搭连接(焊接或粘接)处,嵌条焊接处,键槽内角、密封垫圈放置槽的内角处,其圆角半径应不小于1.5 mm;
b)导向阀、单向阀、三通阀、截止阀,其内角的圆角半径应不小于1.6mm;
c)节流阀、空气分流装置、气门等处,其最小圆角半径应不小于0.8mm;
d)物料泵、压力表、流量表、液面高度指示装置等,由于功能要求必须小于0.8mm的圆角半径部位,应便于接触,易于手工清洗和检查。
产品接触表面的表面质量及要求
不锈钢板、管的产品接触表面,其表面粗糙度值不得大于1.6m;塑料制品和橡胶制品的表面粗糙度R值不得大于0.8m
产品接触表面不得喷漆及采用有损产品卫生性的涂镀等工艺方法进行处理。643 产品接触表面应无凹坑、无疵点、无裂缝、无丝状条纹。
非产品接触表面精度值不得大3.2m,无疵点,无裂缝。如须由镀和油漆,镀面和漆面
与本底应结合牢固,不易脱落,形成的表面应美观、耐久、易于清洁。
对于既有产品接触表面又有非产品接触表面,需要拆卸清洗的零件,不得喷涂油漆。
用于加热工作空气的表面应用耐腐蚀金属材料,或采用镀面,不得使用油漆,如属于应清洗部位,则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与产品接触的软连接处,表面应抽直而无折皱。
产品接触表面上所接处应平滑,装配后易于自动清洗。永久连接外不应间断焊接,焊口应平滑,无凹坑、针孔,须经磨光、喷砂或抛光处理,其R值不得大于32m非产品接触表面上的焊缝应连续焊接,焊口应平滑,无凹坑、针孔。
五、设备的可拆卸性
设备中需要拆洗的部分,应不必采用特殊工即能很容易地拆卸下来。重新安装时应易于操作。此,在物料管道联接中推荐采用食品工业用不锈钢管与配件不锈钢螺纹接管器(GB12076)食品工业用不锈钢对缝焊接管件(QB/T2003)和食品工业用带垫圈不锈钢卡箍衬套(QB/T2004),其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标准规定。
夹紧机构应采用蝶形螺母和单手柄操作的扣片等。
各类容器的盖和门应拆卸简便,利于清洗。
六、设备安全卫生检查的方便性
处于产品区域的零部件,在清洗后应易于检查。
需要清洗的特殊部位,必须容易拆开检查。
附件或零件的安装,应体操作人员易干看出其安装否正确。
七、设备的安装配置
设备相对干地面、墙壁和其他设备的布置,设备管道的配置和固定,设备和排污系统的连接,不应对卫生清洁工作的进行和检查形成障碍,也不应对产品安全卫生构成威胁。
输送有别于产品的介质(如液乐油、冷媒等)的管道支架的配置、连接的部位,应能避免因工作过程中偶发故障或泄漏而对产品形成污染,也不应妨碍设备清洁卫生工作的进行。
设备或安装中采用的绝热材料不应对大气和产品构成污染。在生产车间或间接和生产车间相接触面有可能对产品卫生性构成威胁时,严禁在任何表面或夹层内采用玻璃纤维和矿渣棉作为绝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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